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2011年,我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认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同时确认我校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11年学校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同志为我校名誉校长。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从事成人高等教育的专门机构,学院依托学校师资和综合资源优势,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努力建设教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成人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学定位是:建成为以学历教育为根本,以法学为主干,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适应法治国家和上海现代化建设需要、精干而富有特色的成人教育学院,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的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经济和社会管理人才。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致力于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已凸显自己的办学优势。一、齐全的专业设置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社会发展,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计划,开展课程建设。在学历教育方面设有:专科、高起本、专升本3个学历层次。专业设置上:专科教育设有法律事务、经济法、工商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国际商务、安全保卫等10个专业。高起本教育设有:法学、行政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4个专业。专升本教育设有: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企业法律顾问)、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11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院实现了由单一法学类专业,向以法学为主干,经济、管理、语言等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转轨,并致力于特色专业的建设,与同类兄弟院校形成错位发展。二、雄厚的师资力量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拥有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和专家领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3%。学院还聘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100余人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他们以饱满的热情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广大学生提供具有优质而特色的继续教育。三、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基地”和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的“专利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指定报名点;是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上海考试报名点;是市民政局、市人事局批准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上海考点。结合我院现有的三个国家和市级资格考试报名以及培训点,先后推出三个专业方向,即: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法学专业(企业法律顾问方向)、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师方向)。并将上述三项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在三个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环节中,积极探索培养“学历+技能(资格证书)”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四、全天候的教学服务学院开发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发布信息,提供成绩查询、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等各项服务。同时利用中国移动短信平台、飞信、qq群、电话等多种渠道与学员进行联系,保证优质的、全天侯的教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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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