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始于1987年,当年学校设立函授部,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00年成立“浙江林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同年浙江省林业干部学校并入浙江林学院,更名为“浙江林学院林业干部学校”;2005年“浙江林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浙江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浙江林学院林业干部学校”更名为“浙江林学院林业干部管理学院”;2010年“浙江林学院”升格为“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浙江林学院林业干部管理学院”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农林干部管理学院”。经过二十多年发展,学院已形成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自考助学和培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较完整的继续教育体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主要依托学校办学,充分利用校本部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良好的教学设备设施条件,在办学中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强调学生综合能力的应用。目前,在省内外设立了近30个函授教学站(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人数4000人。设有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2个办学层次,高中起点专科开设林学技术、园林技术、经济管理、会计、建筑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等53个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开设林学、园林、经济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等52个专业。本科毕业生还可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关学位授予条例授予学士学位。已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累计8000余人,成为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经劳动部和林业部批准,在我校成立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2005年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浙劳社培[2005]40号),成立了浙江林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站)由我院负责管理,主要面向社会从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开展花卉园艺师(绿化工)、营林工、景观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员、家具设计师、木材检验师、插花员、果蔬园艺工、菌类园艺工、评茶员、茶叶加工工、摄影师等十余种职业培训和鉴定。浙江省景观设计师专业委员会设在我校。2011年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浙江省林业厅同意,开展林业行业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木材检验师、花卉园艺师(绿化工)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鉴定培训。2011年6月,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被确定为杭州市大学生技能鉴定培训定点机构。2011年8月,在杭州市农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开展了面向杭州市农村实用人才的技能鉴定培训工作。2012年3月,与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379站)等合作,面向社会开设的以农林行业为主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60多个。已为在校大学生和社会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累计达1.2万余人次。2005年以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实施“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省政府出资委托我院培养欠发达地区农民大学生,已有384人毕业,目前10级、11级和12级在校农民大学生106人。2010年,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转型升级、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由省政府出资,省农业厅和我校联合开展“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提升班”试点,现有11级、12级近140名来自全省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成员分别就读于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经济学本科和经济管理专科专业。2007年,经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批同意,开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开设有17个专业,其中园林专业由我校组织教学辅导、命题考试、成绩评定。现有09级、10级、11级自考助学学生近800人。我院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三农”的,由各级各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教育培训服务活动,举办包括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鉴定培训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在内的各类研修班与短期培训班。目前,已为省内外农、林、水等行业系统各类人才培训近2万人次。学院将认真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秉承“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学校精神,坚持“规模、质量、特色、效益、品牌”十字方针,依托学校丰富的资源和特色优势,整合省内外优质的教育资源,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进合作办学,大力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努力建设与我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生态性创业型学院,为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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