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师范)、音乐学(表演方向)本科专业(学制4年)和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三个高职(大专)专业(学制3年,设在绍兴艺术学校教学点)。下设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各系分设音乐教育学、声乐、钢琴、器乐、舞蹈、音乐理论6个教研室。设有公共艺术教育部、艺术教育研究所、艺术培训中心和大学生艺术团,是浙江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点。学院坚持“综合创新”的办学思路,充分关注学生音乐艺术能力的全面发展,以“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教学、表演和创作、科研‘三大音乐能力’的应用型高级音乐专业人才”为培养目标。学院拥有一支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国家一级演奏员、国家一级演员共3名,副教授6名,讲师17名;有硕士研究生10名。著名华人歌唱家蔡大生先生是学院名誉院长,学院聘有20多名国内外著名专家、梅花奖得主、国家一级演员为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教师主持并承担《艺术课程标准》等国家、教育部及省级、厅市级各类课题30余项。主编出版部编教材《小学艺术课程与教学》等。有8篇论文分获教育部全国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编著的《中国古代音乐美学》获浙江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是绍兴市在该领域获得的唯一的最高成果奖。有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成果、厅市级科研奖20余项。学院拥有音乐教学楼、音乐厅、舞蹈房、琴房等教学设施,有钢琴、数码钢琴153架。建有为教学和学生表演实践服务的的音乐录音棚和由国家教育部提供信息资源的“艺术教育信息资源库”。学院以艺术实践为平台,举办学生月末音乐会,开展五项全能比赛、艺术大舞台演出、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锻炼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水平。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与瑞典皇家音乐学院、丹麦欧登赛音乐学院、德国汉堡音乐学院、奥地利维也纳音乐与表演艺术大学等建立了实质性的教学合作关系,双方师生可以互访讲学、学习。学院积极为地方文化建设服务,多次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如国家级公祭大禹陵、中国越剧艺术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的演出。积极参加各项音乐技能比赛,多名师生在国家和省级的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音舞节比赛、声乐大赛、钢琴大赛、文艺调演、艺术节等各项比赛中获金银奖80余项。学院合唱团多次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的合唱比赛和政府组织的重大节庆活动的演出。与上海音乐学院女子合唱团、丹麦奥呼斯女子合唱团、学术合唱团、德国吕贝克PASSAT合唱团等国内外著名合唱团频繁交流演出。多次在浙江省大学生合唱比赛、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全省合唱大赛、浙江省大学生优秀校园文艺节目调演、省高校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中获一等奖。2006年7月,合唱团参加了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摘得流行合唱音乐和混声合唱两个组别的国际银奖;2008年7月,合唱团赴奥地利格拉茨市参加第五届世界合唱比赛,和来自全世界93个国家和地区的450个合唱团2万余人同台竞争,勇夺女声合唱组复赛金奖决赛冠军和民谣自便组复赛金奖决赛银牌第一,成为近四年两届比赛中第一个升起五星红旗的中国大陆合唱团,为祖国争得了荣誉;2009年9月,合唱团代表浙江省参加在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演出的“全国各地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展演晚会”,演唱《共和国选择了你》,圆满完成任务,载誉而归;9月19—24日,合唱团代表浙江省赴重庆市参加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决赛,在45个参赛合唱团中名列第14,获优秀奖;12月,合唱团被中国合唱联盟和浙江省音乐家协会授予“金牌合唱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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